协议公示日期:2024年 12月 17日

欢迎您使用QuickHR会员服务!

为使用QuickHR薪资系统会员服务(简称:本服务),请您仔细阅读、理解并遵守《QuickHR薪资系统会员服务协议》(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由您与本服务提供方上海谦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谦步)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请您在确认同意本协议之前或在使用QuickHR会员服务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各项条款。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或全部条款,请不要以确认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点击同意、确认、进入购买程序、支付费用等)使用本服务。当您点击同意、确认,或进行相关的交易付款,成为QuickHR会员,均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签署本协议,表示您与上海谦步已达成协议关系,并自愿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全部约定。


一、会员服务的开通与协议生效

1.1 您必须先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与单位信息注册成为QuickHR用户。您下载安装并注册后即成为临时会员;在购买相关会员服务后,您对应的用户账号即升级为QuickHR正式会员账号并享有合同期内的使用权限。

1.2 您所填写的内容与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我们有权拒绝您的申请或撤销您的会员资格,并不予任何赔偿或退还会员服务费。

1.3 您在成为会员前,须阅读并确认接受本协议条款和相关会员服务使用方法。上海谦步在此声明:上海谦步未授权任何第三方销售QuickHR软件或会员服务,软件下载的网页限定在网站quickhr.cn; 任何通过其他第三方下载的软件,可能包含病毒,请自觉远离。同时,上海谦步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4 您购买会员服务时,应通过上海谦步指定支付渠道支付QuickHR会员服务费用。上海谦步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谦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中华路支行
账 号:1001219709300170444

1.5 当您通过上海谦步指定支付途径及费用标准完成服务费用支付后,QuickHR会员服务协议即时生效,您成为VIP正式会员。您付款后,请发送邮件到 cs@quickhr.cn 告知付款单位与付款金额。 在当月或次月,上海谦步将按您注册时提交的公司名称与税号信息开具增值税数电发票,并按您填写的邮箱账号发送电子发票。(如因税局控票等不可控原因而推迟的,我们将与您沟通)


二、QuickHR账号及使用规范

2.1您知悉并同意,QuickHR安装在用户电脑硬盘或其公司文件服务器上,用户需负责相关电脑设施的完好并定期做好备份。

2.2 QuickHR系统软件与账号仅限于您自行使用,或由您作为系统管理员把软件共享给您的相关同事;不得与其他公司,或者本公司无关人员共享。

2.3 您或者您共享使用的人员,不得对QuickHR系统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汇编或绕过任意服务的技术限制;不得复制和模仿QuickHR系统软件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图表等相关内容;也不可基于此项服务或内容进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产品。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由此造成上海谦步损失的,您还应当予以赔偿。

2.4 在您下载QuickHR软件后即必须遵守以上使用规范,无论是否成为QuickHR会员。

三、会员服务的延续或终止

3.1 您理解并知悉,QuickHR会员服务有固定的服务使用期限,您一旦成为QuickHR会员即视为认可它的服务使用期限。您知悉并同意,会员服务为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特殊商品;会员服务一经开通后不可退款。

3.2 如您希望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届满后继续使用QuickHR,应当在服务期届满前支付下一服务期内服务费(以下简称续费)。如您没有及时续费,上海谦步有权停止提供后续服务,本协议也自然终止

3.3 如您按时完成续费,则服务期限自本协议最后一日起自动顺延一年,以此循环类推,不限续费次数和服务期顺延次数,双方无需另行签署协议。


四、其他

4.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您因使用QuickHR服务所产生与上海谦步有关的争议,我们将与您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各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无效、可撤销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不应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